為何喜歡認識人?

為何喜歡認識人?

很單純的一個想法呀..不必需要太奇怪.正如已經解釋的.我熱愛認識人.或許沒有人這樣表達.或是只是太關注自己.希望你別介意才好.其實是熱愛知道人性.會去理解他的想法.然後找出為何他會這麼想.是環境還是教育.到底他的思想前設是什麼.I like to know what people think.所以就讀了心理學.

有人認為孔明之所以為劉備賣命.是因劉備的知遇.劉的賞識和看出孔明的價值.讓孔明感到被了解.另一方面.卡內基教導我們.每個人都想被了解.都想被重視.這是除了本身的好奇基因以外,兩個影響我很大的觀念.

消極面則是.認識人可以避免很多相處的麻煩.甚至可以見人說人話.知道這人到底適合當朋友到何種程度.

或許現在的人和有些人.是很怕被人認識的.想把自己隱藏的很好.一方面渴望人際關係的愛和歸屬感.一方面又深怕被看穿.就在熱情和冷漠兩方面掙扎.

神是按著我們的本相認識我們的.我們在祂面前不必假裝剛強.也不能裝無辜.有時想到自己並無可討神喜悅的.但祂竟愛這樣的我.就感到安慰和真實無條件的愛.

我也認為.什麼是真朋友?真弟兄?也應當是如此的.你可以在人的面前作自己.而能被接納.沒有比這個更輕鬆的人際關係.

被了解後被接納.

或許我在菲律賓已經習慣這樣的相處.在台灣似乎有種說不出的距離感.男女的界線是定在喜不喜歡對方.若喜歡.就希望被對方認識.若是不感興趣.則逃之夭夭.

對我而言.朋友就是朋友.女朋友也是朋友.需要都是一樣的.
只是被愛.也是需要很大的勇氣.被愛真的需要勇氣.再強調一次.被愛需要勇氣!因為愛是雙方面的.接受被愛.也等同愛對方.

這跟表白是一樣的道理.

似乎被愛也等同於要負起責任.這一點我不是非常確定.
但聖經裡好像有相同的原則.即被神所愛.對神就得負責.以色列人從埃及被救贖了出來.神與他們立約.神的拯救使以色列人脫離當奴隸的生活.重獲自由和新生命.神與以色列人立約是主動要賜下祂的恩惠.以色列民要守祂的命令.順服祂.負上道德責任.並成為祂的子民.

(神和人立的是不平等條約.我們憑什麼?拿什麼跟神立約呢?就地位而言.怎能和他平起平坐.更別談立約了.且是神信實守約.歷史已告訴我們.人是守不住約的.更何況.與亞伯拉罕立約時,只有神通過立約的祭物.是神自己主動與我們立約.並在約裡賞賜祂豐盛無可比擬的恩典)

救恩與成聖的關係也是如此.我們若非先從過犯罪惡中被拯救出來.我們是在回應神與行善都是無能的.一個死人怎能回應神呢?一個死在罪惡中的人怎能行善呢?
因此.神的救恩依然在前頭行.我們因著基督的恩約.稱義後就要過成聖的生活.這成聖即遵行神的命令.向神負責任.

這一切都是先於被愛.而後於負上責任.

不曉得人際關係是否也是如此?我們怕被愛.是怕接下來的責任.好像青春期的叛逆一樣.我也曾想."為什麼要成為父母的兒子?現在要聽你們的命令.不聽就是大逆不道.誰規定的!?"我是先從父母得到了物質和愛的供應.所以好像是我得負上兒子的責任.

戀愛關係好像也是這樣.告白後的交往.即是負上責任的開始.如唐崇榮牧師所說"以自己的自由.去選擇.一作了選擇就馬上失去選擇的自由了".這責任包括不能心懷二念.要愛對方.重視對方.因著愛而受限於對方.

但愛滿足時.我們是忘了受限的痛苦.負責的不甘願.相反的是心甘樂意.並願意順服於彼此.

丈夫與妻子是如此.聖經也以此比喻基督和教會的關係.基督愛教會.並為教會捨命.教會也因這愛順服基督.丈夫愛妻子也為妻子捨命.妻子順服丈夫.

唐崇榮牧師講過"愛順之道".這是比孟子倫理更高超的.上對下是愛.而下對上是順.
不過我所強調的是愛與責任的關係.

我們怕被認識.被了解.或是因著我們怕被愛.
怕被愛或許失是我們不想"為一個我們不喜歡的人負上責任"
這些思想大概只有女人才能為我解答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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