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夢

有時都已經認為自己是個作夢達人了,但這種達人不是說很會夢想,很會給人遠景、憧憬、勾畫出理想世界那種,而是睡眠中的夢境。

最常作的夢,或是一覺醒來還能記住的夢都是關於某些人的,那些我遙遠的朋友,遠端的人,揮之不去的"陰影"。

某些人不斷的在夢中出現,有一人,自從我離開了她之後,每一年至少有一次夢見她,就因著這個夢,開始讓我去把它變作實際。

我想,一個人不會平白無故的不斷出現在夢中,何況都十幾年不見,哪裡還有什麼日有所思夜有所夢的!?因此,簡單歸納說服自己,若夢見某人,那就需要為某人禱告,這是上帝在夢境提醒我:"想想某人,他需要你的代禱。"但禱告是件奇妙的事,你不可能只為某個人求告上帝,卻不想起他,紀念他,或是想起他的任何需要,這些都會成為"到底要為他禱告什麼?"的一部份,所以,一般基督徒而言,就是去關懷,去瞭解他現在的狀況和處境。

然後,我會開始行動,試著去知道夢中人的狀況,並實際的關心。
最近,某兩位不斷出現在夢中的人,同時告知我不要再打擾他們了,我的存在是他們的困擾,雖然難過了兩天,可是,兩個不見面的人,會同時相隔一天告訴我這件事,那麼這大概是上帝要我遺忘他們吧,我也接受這個上帝工作的事實,既然是出於上帝,還有什麼好說的呢?

不過,當我決定不再打擾他們時,居然還是夢見了他們!但是這都已經過去了,需要被遺忘的,何況往事充滿了表錯情,會錯意的事,幼稚單純的愛情,一廂情願的愛慕,這都需要過去了。傷心和淚水也都不再了,算了吧,反正平常也沒互動,靠著夢境和記憶撐著,回憶再怎樣還是回憶不是嗎?尤其是當我仔細冷靜的去思考時,我發現他們的"友"情是種施捨,這使我忿怒,這忿怒是來自內心被拒絕的驕傲,但再思考的話,我就發現,聖經所描繪的人不就是這樣嗎?愛心、接納、分享都是彼此的,是相通的,而我憑什麼生氣?我並不是最美好、最值得愛的那一位,她們也並非是明白上帝之愛的人,何必再掛在心上?或許還是會為他們禱告,還是永遠打開心門歡迎他們,若有天還想作朋友,依然樂意接續以前的友情。

這使我想起聖經新約中的保羅書信,他常常在信的開頭就禱告,說他常常不住的為收信者禱告,在禱告中紀念(紀念的希臘文:orig有"想念"和"提到"的意思)收信者。保羅真心的關懷他的禱告對象,付出真情意,他不單單是對著上帝"提到"某某人,他甚至是"想念"他們的。接著保羅會在禱告中紀念收信者以前作過的事,現在正在作的事,為著他們所作過的事感謝上帝。
保羅回憶過去與那收信者(們)美好的相處、交流、分享、密契的時光和事蹟,保羅常常說這種美好的團契(相處、交流、分享、密契、彼此聯合)是相信、信靠上帝,愛上帝和愛人的表現,他想念以往在主耶穌基督裡的美好關係,並靠著書信來往,或是從認識收件人的人際關係中,知道收信者的近況,為著現在收信者的狀況來禱告、感謝讚美神。

或許我仍然會作夢,夢見某些人,想念他們,為他們禱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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